学校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推动我厅科研与创作项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推进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科研与创作项目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建设,进一步充实行业研究力量,提升智力资源支持,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科研与创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将开展专家库成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省高校、文艺院团、省级有关部门、全省各市文化和旅游部门、相关行业协会或学会、文化企事业单位等从事文化和旅游科研、创作工作专家学者或工作人员。
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对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较强的认识分析能力,熟悉前沿动态,实践经验丰富;
(三)学风严谨、爱岗敬业、善于创新,廉洁自律,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无不良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专业门类
科研项目专家分文化管理、文化遗产、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旅游业、文化和旅游市场、对外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文化和旅游科教等领域推荐。
创作项目专家分戏剧、电影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艺术、音乐、舞蹈、美术、设计艺术等领域推荐。
四、推荐方式
此次推荐采取个人申请,单位审核的方式。
我校推荐名额为15人,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择优入库。
五、材料报送
申请人填写《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科研与创作项目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附件1)(一式3份),所在二学院(部门)填写《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科研与创作项目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盖章后汇总上报。各单位于2022年6月2日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要求信息真实、填写完整、加盖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聂曼 83628107
附件1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科研与创作项目专家库成员推荐表.doc
附件2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科研与创作项目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doc
人事科研部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