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科研动态
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 五个一批” 领军人才和青年英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8
 

学校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构建浙江高水平文化人才方阵,选拔培养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学风作风正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根据《浙江省文化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和《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浙宣干〔2005)27号)、《关于印发〈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九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宣〔2020〕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1年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领军人才和青年英才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推荐在全省宣传文化领域从事专业工作的优秀人才。注重从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人选,党政领导干部从严掌握,公务员和省管干部不列入推荐范围。推荐的人才范围主要包括理论、新闻、出版、文艺和文化经营管理等5个界别,国际传播及文化专门技术人才纳入相应界别进行推选。各界别具体推荐范围如下:

     1、理论界。主要包括高等院校,各级社会科学院(所)、社科联,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所属的理论研究机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机构、高端智库以及党报党刊理论部门、理论期刊社,其他单位所属理论研究机构,部门和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其他理论单位或部门中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编辑、翻译、管理、宣传以及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研究等工作的人员。

     2、新闻界。主要包括报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性期刊及所属新媒体机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单位,以及其他新闻宣传单位或部门中从事新闻采访、编辑、评论、播音、主持、媒体技术等工作的人员。

     3、出版界。主要包括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和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出版物印刷、复制单位,发行单位以及其他出版单位或部门中从事出版编辑、印刷、复制、发行、版权等工作的人员。

     4、文艺界。主要包括文艺表演团体、场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艺术教育机构、文化艺术研究机构、文物保护管理和科研机构、文物商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含电视剧制作发行单位)、电影创作生产单位(电影厂)、电影发行放映单位(电影公司、电影院、院线公司),其他文化艺术单位或部门中从事文艺创作表演、理论评论、教学研究、展览展示、传承保护以及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实践等工作的人员。

     5、文化经营管理。主要包括文化企事业单位中在经营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人员。一般从省属文化集团及重点文化企业中的经营管理者中择优遴选。

     国际传播人才主要包括在讲好中国故事、浙江故事,对外宣介中国、宣介浙江,拓展对外传播事业、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互鉴、开展国际传播政策理论研究和对外话语体系研究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一般从讲好中国故事“五支队伍”中的国际新闻评论员队伍、专家学者队伍、文化交流使者队伍中遴选。文化专门技术人才主要包括在全省文化领域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媒体融合等领域的技术开发、服务、保障等人员,特别是新技术应用推广负责人、文化领域核心技术主要研发人员、技术管理负责人、新媒体技术开发运用人员等。

     二、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省内或在本省派出机构工作1年以上。同时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一)“五个一批”领军人才

     1、政治素质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热爱宣传思想文化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3、学术水平高,工作实绩突出,专业成果显著,是本领公认的学术(专业)带头人或业务骨干,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4、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1月1日,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副高级以上职称。

     (二)“五个一批”青年英才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

     2、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

     3、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取得较大成绩,爱岗敬业、潜心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发展潜力大。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1月1日,即1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副高级以上职称。在同等条件下,已入选“五个一批”培育项目等的人才在推荐中可优先考虑。对个别学历、职称未达到相应条件,但成就影响大的优秀专业人才和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经报请省委宣传部批准后可破格纳入推荐范围。对文化经营管理人才人选的职称不作硬性要求,其中“五个一批”领军人才人选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经营管理工作经验,“五个一批”青年英才人选一般应具3年以上经营管理工作经验。对新的文艺群体、民间文化人才、商业网站编辑、网络名人等非公领域文化人才的学历和职称可适当放宽,对理论、新闻、出版界别的人选原则上学历和职称要求不予放宽。

     对于已入选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重大人才项目,以及省特级专家、省海外引才计划、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文社科领军人才等省级重大人才项目的人才,不得申报“五个一批”领军人才和青年英才。已入选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不得申报“五个一批”青年英才。已入选首批省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的,3年内不得申报“五个一批”领军人才。

     三、名额数量

     我校领军和青年人才各推荐1名。推荐选拔工作实行总量控制、差额推荐、差额评选。在全省范围内遴选40名左右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领军人才,共分配推荐名额58个;在全省范围内遴选40名左右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青年英才,共分配推荐名额58个。省委宣传部有关业务处室结合业务工作,有重点地提出若干名推荐人选,提名人选按程序确认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反馈人选所在地区或部门按程序进行推荐,不占推荐单位名额。

     四、推荐办法

     各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属地相关单位进行推荐;各省级宣传文化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本系统进行推荐;省社科联负责组织省属高校进行推荐。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人选条件和相关规定,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专家评议、内部公示等程序,根据人选人事隶属关系和实际需要,书面征求纪检监察和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后,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对非公领域人选应征求所在地区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意见。

     五、报送材料

     1、项目申报时间截止至2021年10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2、《推荐表》(附件1,一式2份)、《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加盖部门公章),A4纸双面打印装订。注意:《推荐表》中工作单位意见不填写(盖章),由科研处统一填写(盖章)。

     3、相关业务成果。每位人选须报送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作品 1-2件(如专著、论文、出版物、新闻作品、文艺作品、经营业绩等反映业绩成果的材料)。

     4、其他材料。征求有关单位(部门)意见反馈材料;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证书或证明复印件;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和有关荣誉的证明复印件;如为破格推荐人选,还需提交由推荐单位出具的书面破格报告。

     5、以上申报材料请以二级分院(部门)为单位汇总后统一送至科研处(附电子版)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严格推荐标准和推荐程序,按照分配名额将具有较高德才素质、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推荐人选数量一般不超过分配名额,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各地各有关部门在人选推荐中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不准事先内定人选,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替人说情、打招呼、搞拉票等;要层层把关、层层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和人选如实规范填写推荐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要严格把关;对于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纪律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聂曼;     联系电话:651357

 附件1: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推荐表.doc

 附件2: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doc

学院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越秀南路572号

联系电话:0573-83628332

邮政编码:314001

电子邮箱:xgxy@jxnhu.edu.cn

| 信息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