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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6-09
 

根据《嘉兴南湖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嘉南院教字〔2023〕9号)文件精神,结合信息工程学院实际,制定信息工程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为规范学院转专业工作,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成立信息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处理学生转专业相关事宜。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副书记、各专业负责人、教务办负责人、学工办负责人等组成。

二、转专业的准入条件

符合《嘉兴南湖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转专业条件,修读过高等数学课程且高等数学课程平均成绩大于等于75分的学生,可申请转入信息工程学院。

三、转专业计划数

转入学生人数累计控制在该专业新生入学人数的30%以内。在第三学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要降级修读。

四、转专业的操作流程和录取规则

1.计划拟定。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综合各专业的办学资源情况,将拟定的接收转专业计划人数表,提交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学院教务办发布的有关转专业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转专业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个学生可报一个专业志愿。

3.资格审核。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通过网络对拟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组织学生对转专业报名中的相关信息进行现场确认,提交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至学生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

4.考核并确定拟录取结果。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工作通知以及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按如下原则考核:

(1)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100*(1-专业排名百分比/2);

专业排名百分比=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年级专业总人数*100%。

(2)学院在计划指标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

5.审批和公示。转专业考核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在信息工程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实名向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提出异议或申诉。学院将进行再次审核,并将结果反馈给提出异议者或申诉者。公示期内放弃转专业申请的学生,不再递补招录学生。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转专业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教务处。

五、其他

转专业后续管理工作参照学校《嘉兴南湖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本细则于2025级转专业开始执行,由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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