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科研与创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文旅厅拟分两批开展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科研与创作项目结项工作。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中结项管理的有关规定,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科研部聂曼同时发送电子稿。其中:2020-2021年度的项目请于6月20日前报送,2021-2022年度的项目10月10日前报送。省文旅厅在统一组织结项评审后,将在官网上进行结项项目公布。
附件1 《管理办法》中有关结项管理的规定 (1).doc
附件2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科研项目.doc
附件3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创作项目.doc
人事科研部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