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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嘉兴市文化名家工作室领衔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9
 

学校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文化名家的示范带动作用,拓宽文化人才培养渠道,营造高素质文化人才发展环境,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根据《嘉兴市文化名家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批嘉兴市文化名家工作室领先人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领衔人范围和名额

     以嘉兴市宣传文化系统和市外高层次文化人才为主,重点为哲学社会科学、新闻传媒、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文化艺术、文化经营管理等领域的业务骨干,包括优秀民间文化人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新社会组织中的文化人才,作为文化名家工作室领衔人。

     已为首批嘉兴市文化名家工作室领衔人、专门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列入推荐范围。

     我校推荐名额为社科理论类名家1名。

     二、推荐领衔人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优良,政治立场坚定。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遵守国家法纪,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文化涵养高深,道德品质高尚。有强烈的文化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风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具有宽厚艺术胸怀和乐于奉献精神。

     3.业务成就突出,社会影响广泛。在同行业(领域)有公认的代表作品或有影响的学术成果或文化成果、经营业绩,在组织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经营管理、社会文化活动、推动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属行业领军人物。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被评为或聘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对近年来有突出成就的优秀民间文化人才,在学历、职称上可放宽条件。

     本次文化名家推荐,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应具备社科理论类名家的条件之一。

     社科理论类名家

     (1)有专业研究方向,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获省级一等奖以上的第一作者(奖项由党委或政府部门颁发,下同)。

     (2)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1部以上的第一作者。

     (3)每年在国家一级核心期刊公开发表1篇以上高质量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

     (4)主持完成在市级及以上有重大影响的课题1项以上,研究成果(含内部研究报告)对市级以上党政部门的决策曾发挥重要参考作用。

     (三)优先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已列入“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骨干型文化创新团队带头人、人文社科拔尖人才和工艺美术拔尖人才;获得过本领域公认重大奖项的,在本地文化某个领域有示范引领作用,入选省级及以上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和省级及以上其他重大人才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突出贡献专家称号,享受市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文化人才,优先考虑。

     三、领衔人遴选办法

     (一)组织推荐人选。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教师填写《嘉兴市文化名家工作室领衔人推荐表》(附件1)。

     (二)组织评审。各相关单位对报名的候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评估,按照工作室评选标准和条件进行筛选,提出推荐名单,填写《推荐嘉兴市文化名家工作室领衔人有关信息表》(附件2)、《嘉兴市文化名家工作室领衔人推荐汇总表》(附件3)。

     (三)确定人选名单。根据各相关单位的上报材料,学校将成立评审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市社科联。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于2022年5月16日下午下班之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科研部聂曼。

     1.《嘉兴市文化名家工作室领衔人推荐表》纸质版一式10份

     2.《推荐嘉兴市文化名家工作室领衔人有关信息表》纸质版一式1份

     3.《嘉兴市文化名家工作室领衔人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份加盖学院或部门公章

     4.推荐表中涉及到的“主要业务成就及获奖情况”需要提交佐证材料 纸质版一式10份

     5.以上所有材料附电子版,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

附件:

 附件1 嘉兴市文化名家工作室领衔人推荐表.doc

 附件2 推荐嘉兴市文化名家工作室领衔人有关信息表.doc

 附件3 嘉兴市文化名家工作室领衔人推荐汇总表.doc

     人事科研部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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